福鼎新闻网讯(通讯员 刘常娟)2016年10月至11月间,福鼎一男子薛某虎因难以偿清赌博及个人债务,便谎称其名下拥有一家公司和板材厂,企图以公司和板材厂购买原料、申请贷款需要资金为由向林某菊诈骗钱款。为了进一步获得林某菊的信任,薛某虎又虚构了一个朋友“阿寿”,使用阿寿的名字另行注册微信账号与林某菊联络,以验证其本人资产状况及“借款”理由,最终陆续骗取林某菊48.3万元。
同年12月4日晚,被骗的林某菊与丈夫李某练为了讨回所骗钱款,趁薛某虎再次向其借款之机,召集王某、叶某、林某(均另案处理)等人在山前街道彩虹桥头将薛某虎控制。随后李某练夫妻二人将薛某虎先后带至某酒店、马仙宫、凉亭等处进行非法拘禁,期间用绳子捆绑住薛某虎,并几次甩手抽打薛某虎。辗转两天后,市公安局接到报警后赶至我市某酒店内,将实施非法拘禁的李某练夫妻抓获,并当场解救出薛某虎(另案处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练、林某菊结伙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二人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结合二人殴打、坦白情节,并参考所在社区意见,遂依法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练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被告人林某菊犯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