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潘其雄)用歪门邪道谋取不正当利益,福鼎一男子组织卖淫半年内获利超160万元。近日,市法院审结一起组织妇女卖淫案,依法判处被告人朱某瑞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六十万元。
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间,被告人朱某瑞在我市某会所内,雇佣专人负责招揽引领嫖娼人员、安排卖淫女性供嫖娼人员挑选等工作,并对场所内的卖淫人员进行统一编号管理、统一收取嫖资,组织多名卖淫人员从事卖淫活动并按抽成比例分配卖淫所得。2018年1 月13日凌晨 ,公安机关依法对该会所进行检查,当场抓获多名卖淫人员及嫖娼人员。经统计,该场所共组织卖淫人员提供卖淫服务63人次,获利26150元。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间,被告人朱某瑞伙同他人合股租用卖淫场所,将卖淫团队带至该场所共同组织卖淫营利。期间,合伙方先后雇佣多人为工作人员,负责散发名片招揽嫖娼人员、计钟收银结算、场所管理等工作,并对卖淫人员进行统一编号管理、统一提供避孕套等用品、统一结算嫖资,组织多名卖淫人员从事卖淫活动并按抽成比例分配卖淫所得,该场所经营期间卖淫收入共计1578662元。2018年2月17日,公安机关依法对该场所进行检查,当场抓获十几名卖淫嫖娼人员,查扣上钟单、避孕套、招嫖名片及部分现金等物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瑞为牟取非法利益,租赁固定卖淫场所,确定运营方式、收费标准和分成比例,雇佣专人负责招揽引领嫖娼人员、收银、记钟等,招募多名妇女从事卖淫经营活动,且明知他人组建卖淫场所,仍投资入股领取分红款,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卖淫罪。结合其坦白等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