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一己私利违规排放未经处理的烟尘、粉尘,福鼎两企业被市环保局行政处罚后却迟迟不交罚金。近日,市法院通过强制执行系统成功执行2起涉环保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执行到位金额120200元。
2017年10月,黄某从事压铸生产,不但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也未配套建设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而且产生的烟尘未经收集处理便直接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市环保局审查后,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处罚款60000元。
2017年10月,朱某承办的福鼎市管阳某搅沙厂从事碎石加工,不仅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也未配备建设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还直接排放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环境造成影响。市环保局审查后,对其处罚款60200元。
该院受理这两起非诉执行案件后,第一时间通过执行短信平台分别向两名被执行人发送短信,通过法律释明,告知若逾期还款将依法采取上失信、限高、拘留等强制措施,督促其积极还款。接到来自市法院的短信,两位被执行人迅速筹集罚金,先后缴清执行款。(法院 高腾涛 王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