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投资项目,男子多次诈骗他人钱财。日前,市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林某城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2016年8月,林某城以合作投资某医院棉签供应项目为由,骗取被害人吴某、郑某夫妇信任,要求事先转账5万元用于购买设备。2016年9月,林某城又以合作参与某医院窗帘采购投标为由,要求转账3万元用于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林某城未成功投标却一直推脱不退还钱款。2016年9月,吴某、郑某夫妇偶然向林某城谈及女儿工作需要转正的意愿,林某城便谎称可以通过找该医院有关人员疏通关系,但收到6万元转账后并未替其女儿办理工作转正事宜。每次收到款项后,林某城马上将部分钱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余下款项短时间内挥霍一空。为安抚吴某、郑某夫妇,案发前林某城及其亲属陆续归还3.1万元,造成被害人吴某、郑某经济损失10.9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共计10.9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其累犯和坦白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法院 王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