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温丽芬)近日,记者从市老龄办获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今年起我市全面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计划到2019年底,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参保率达35%,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参保率达70%;到2020年底,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参保率达55%,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参保率实现全覆盖。
据悉,我市老年人意外保险工作尚处起步阶段。市政府办已于日前出台了《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实行自愿原则,保险费分为50元、20元2档,由老年人个人出资和市财政补助共同组成。60周岁至79周岁老年投保,市财政补助每人每年15元,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投保,市财政补助每人每年20元。通知要求,城乡特困供养老年人、优抚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落实并投保;离退休老年人由所在单位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进行投保;老龄部门负责具体方案的制定和督促落实;财政部门负责补助投保资金的筹集、拨付;保险机构负责制定适合、吸引老年人的赔付保障方案,负责承保、理赔、宣传、服务、统计等具体工作的开展,落实参保老年人名单,做好与财政局和老龄办对接;各乡镇(街道、龙安)指定一名领导分管意外保险工作,各村(居)指定专人协助开展工作。
据了解,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是由投保人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在被保险人因遭受外来、突发、非本意、非疾病的事件直接导致老年人身体伤害或死亡时,依照合同约定,给付投保人(受益人)保险金的一种商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