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上养殖规模过度扩张,海漂垃圾污染日趋严重,建立健全海漂垃圾治理的长效机制刻不容缓。2018年以来,我市全面推进海上养殖综合整治,共清理海漂垃圾约3078吨,辖区海域生态得到明显改善。但纵观全局,全市各乡镇、村还未形成长效的海漂垃圾处置机制,海漂垃圾处置机制与陆上垃圾还未接轨,生产生活垃圾乱扔、污水乱排的陈规陋习未完全破除,近岸海域污染现象仍旧存在。
政协委员吴舒婷提出建议,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成立海漂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海漂垃圾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利用好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的海漂垃圾治理专项资金,将海漂垃圾打捞上岸后的转运处置纳入陆上垃圾的转运处置体系进行处理,或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处理,确保海漂垃圾做到海上收集、岸上集中处置。加强沿海乡镇、村(居)的垃圾收集和中转能力建设,健全完善环卫队伍和海漂垃圾清理、转运设施设备。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强内河垃圾管控和沿岸海域巡查,严禁陆上垃圾倾倒入海。明确“三包”责任人,督促其自觉定点存放垃圾、分类收集、集中处置,不断加大对污染海域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相关职能部门应建立企业垃圾直排入海监测、管控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打击企业违法倾倒垃圾行为的工作合力。
她还建议通过多渠道宣传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垃圾防治科普知识等。结合创建“美丽乡村”和实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对海飘垃圾进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