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无证驾车坠入虾塘 交警通宵处理现场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郑秀)日前,一名肇事司机来到福鼎交警大队为自己的肇事行为作出赔偿,并接受了相应的处罚。令人感到意外的是,这名肇事司机是一名17岁的未成年人,借用朋友的身份证租车后,经过八尺门大桥前路段时,因路况不熟不慎跌下七米高的虾塘里。
10月3日凌晨1点左右,福鼎一17岁未成年人史某旭驾驶一辆浙C号牌的小型轿车在福鼎市新八尺门大桥路段行驶,后侧翻至虾塘中,致使车辆损坏、车上两人受伤。
10月9日,史某旭、肖某等人来到福鼎交警大队自首。经询问,肇事司机史某旭今年刚满17岁,未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于是用朋友肖某的驾驶证及身份证,在灵溪租借了车辆。当天晚上,二人从城区往白琳方向行驶,经过八尺门大桥前路段时,史某旭称对路况不熟悉,又近视,遂不慎侧翻,跌下七米高的虾塘里,当时车上不停进水,他和同伴都吓坏了,拿了手机就往岸上走,而虾塘的主人听到车子落水时的巨响声,也慌忙跑出来查看,并借手机给史某旭求救,后拨打了110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后,车上二人已被送往医院,民警开始对现场进行勘察,并联系救援车辆,将车子从虾塘中吊起,直到次日上午7点,才处理完现场。
10月21日,肇事司机史某旭对虾塘主人、车主均作出赔偿,同时,因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处罚金1500元,念其未成年,且认错态度诚恳,遂未对其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图片由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