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郑鸿善)无业男子吸毒成瘾,铤而走险盗窃多家商店商品以换购毒品。近日,市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游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游某是一名“瘾君子”,2012年开始先后两次因吸毒被公安局行政拘留、强制戒毒。2019年5月,因毒瘾发作,游某在山前街道王某的便利店内,趁店员不注意之机盗走一条硬壳中华香烟,后向他人换购为毒品海洛因吸食。第二天,游某又将盗窃之手伸向山前街道黄某的便利店,乘店员不注意之机,盗走一条硬壳中华香烟,销赃后换取海洛因。同年,游某又以相同的手法盗窃另外三家商店,共计赃款2731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年内多次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结合其劣迹表现及坦白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