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高腾涛)建筑公司承建工程,却拖欠建筑材料费和数名农民工工钱。日前,市法院快速执结该起劳动争议、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件。
2018年3月,福鼎市某建筑公司承建福鼎市一项目工程,先后向刘某、吴某、郑某、杜某四人购买石板材、水泥砖等建筑材料,并雇用林某和王某二人为其项目进行施工。工程结束后,该公司结算后共结欠刘某等人共30余万元。但经六人多次催讨,该公司却迟迟不偿还项目款项和农民工工资。随后,六人便分别诉至法院。
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公司承诺于7月底前偿还六人部分款项,并于9月13日前将剩余款项一次性偿还。但直到还款日期,因该公司仍旧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六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当日,便派出执行人员前往该建筑公司提取上述工程款用以支付拖欠款项。最终,农民工成功领到了工钱,该起系列案也均在当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