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刘常娟)充当“中介”为他人代购毒品,男子未获利分文,反倒因代购获刑。近日,市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叶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叶某明知上家实施贩卖毒品冰毒的行为,仍然接受上家委托,为其代销毒品。吸毒人员主要通过微信联系叶某,表明购买需求并将“货款”转给叶某后,便可得到叶某从他人处购得的毒品。2018年10月至2019年2月,叶某以上述方式先后七次将毒品贩卖给吸毒人员小照和小汇(化名)。期间,叶某与小汇、小照在一同吃饭,小汇、小照在饭桌上向叶某赊购毒品。叶某便联系上家,上家同意赊账后告知叶某有价值约300元的毒品藏匿在某足浴店房间内。叶某随后告知小照,由小照至该地点自行取走毒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规定,明知是他人欲实施贩卖毒品行为而居中积极参与贩卖并促成交易完成,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