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郑鸿善)从事鹦鹉买卖的男子周某,多次通过淘宝下单购买鹦鹉,不想因此获刑。近日,市法院以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7年4月,周某通过淘宝账户向网络卖家购买一只和尚鹦鹉幼鸟并饲养于家中,期间该鹦鹉飞离周某家中。同月月底,周某便再次通过淘宝帐户以1 250元价格向淘宝卖家购买绿和尚鹦鹉一只,后因卖家未发货而取消交易。2018年9月,周某通过QQ软件与林某商谈出售和尚鹦鹉相关事宜,并在几天后通过支付宝收取林某为购买二只蓝和尚鹦鹉、二只绿和尚鹦鹉支付的2000元定金,后因周某无法提供和尚鹦鹉而取消交易。
经法院审理认为,周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结合其自首及悔罪等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