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刘常娟)大树被撞引发争执,男子酒后仗义替村里人出头不想惹“刑”上身。近日,市法院审结该起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旭拘役五个月。
今年4月中旬,王某驾驶一辆运载铲车的大货车途径桐城街道某村,在该村三岔路口倒车时,不小心将路边的一棵大树树枝撞断,导致树枝砸到了停放在树下的一辆轿车上。当时,该村的村民见状便指责王某破坏村里的风水树,便与王某起了争执。此时,正从村里喝完喜酒准备回家的黄某旭看见王某与村里人起了争执,因对方态度不好,便上前挥拳殴打王某的脸部。经鉴定,王某损伤属轻伤二级。几天后,黄某旭便主动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并赔偿王某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取得对方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旭无视他人身体健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结合其自首及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