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刘常娟)福鼎海鲜,美名在外。福鼎一男子便打着“急需海产品客户订单”的旗号,四处招摇撞骗。日前,市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肖某明有期徒刑七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2019年7月至9月,被告人肖某明为骗取钱财,向吕某、尹某、李某、施某等人虚构其从事海鲜生意,还编造其在“一亩田”“惠农网”等网上平台发布海产品信息以吸引客户订单,再寻找供货商从中赚取差价的谎言,骗取吕某等四人投资款、借款共474944元,后以投资款、利润等名义归还54405元,并在吕某、尹某等人催讨投资款和利润的过程中,以接收大额度的海鲜订单致资金无法周转、公司电脑损坏等事由进行拖延,实际骗取的420539元均被肖某明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赌债。
本院认为,被告人肖某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其坦白和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