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王雅丽) 趁房主放松警惕未关闭门窗,两名男子溜门入室实施盗窃。日前,这两名男子被福鼎市法院判了刑。
据了解,今年4月,福鼎男子陈某独自一人闲逛至福鼎某民房后门时,发现该民房大门未关,一楼大厅楼梯口鞋柜上放着一串钥匙和一部手机。陈某见财起意,便趁女主人上卫生间的空当溜门进入大厅,将鞋柜上价值600元的手机盗走后迅速逃离现场。
第二天,陈某被抓获归案,被盗手机也被追回发还被害人。
无独有偶,一个月后另一男子王某峰也采取溜门的方式窜至福鼎市某民宅内,趁房主不备从主卧盗走7000元现金及一条价值363元的银项链。隔天,王某峰被抓获归案,被盗钱财也被追回。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和王某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入户窃取他人财物,均已构成盗窃罪,结合两人劣迹和坦白情节,以及窃取财物数额,依法判处陈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王某峰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