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李威 谢维芳)儿子外出迟迟不归,母亲日前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近日,市法院受理该起申请宣告公民失踪案,经审理依法予以驳回。
王某与温某系母子关系,儿子温某患有精神分裂症。1988年夏天,儿子温某外出后一直未归,经家人多方寻找,至今仍杳无音讯。2019年4月10日,王某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称温某失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的规定,王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儿子温某失踪。但母亲王某仅向法院提供其居住社区出具的失踪人口证明,并未提供向公安机关报案登记失踪的相关记录。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提供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温某失踪已达二年,故依法驳回其申请。
法官提醒:若当事人需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法院认定的失踪时间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登记时间为起算点,失踪时间需满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