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林月珠)村民认为邻居拆建新房时侵占自家土地,遂一纸诉状告至法院。日前,市法院妥善调处该起农村邻里建房引起的物权保护纠纷案。
今年8月初,薛某诉至市法院称邻居吴某数年前拆除旧房建新房时侵占了自家土地,面积约为宽0.3米、长8.5米。这些年,双方矛盾日渐加深,最近又因此事再起争执,便请求法院判决对方返还侵占的建设用地并恢复原状。
该案立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吴某新房已建成,拆除建筑恢复原状的代价过大,不利于矛盾的解决,便决定组织人员开展调解。向当地村委会了解相关情况后,承办法官与村干部一起到达纠纷地,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并至薛某家中实地测量土地面积。经测量发现,该案系薛某测量方法不当导致的误会,实际吴某并未侵占其土地或影响微乎其微。承办法官向薛某释法说理,以“远亲不如近邻”劝告双方需睦邻友好。最终,薛某自愿撤回起诉,与吴某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