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刘晓亮)6月22日,市法院主持召开福鼎建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职工代表共9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审判员通报了案件审理情况,宣读案件受理裁定书,指定了债权人会议主席,并由管理人向出席的债权人就执行职务履行情况、债务人申报债权管理表等基本信息进行了公示,为下一步破产重整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据悉,福鼎建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28日以2.505亿元受让取得坐落于旧车站土地使用权,开发建设“建都-福鼎新天地广场”项目,后因无法支付工程款致使项目停工。市法院在受理该企业破产重整案件后,依法及时指定了管理人。在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管理人对债务人的资产进行了核查,并接收债权人的债权申报,截止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的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