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群众办事流程,进一步推动“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办件模式,根据《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协调福鼎市房屋产权交易档案移交相关事宜的纪要》(鼎行审〔2020〕78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21年1月1日起,涉及房屋产权交易业务(包括开具住房信息证明、抵押权注销登记、房管信息更正登记、房管档案信息查询等)办理场所调整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市自然资源局一层,行政服务中心B区),住建局窗口将不再办理以上相关业务。
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
福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