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记者 王婷婷)“被告人张某省涉嫌滥伐林木罪……”12月11日,福鼎市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管阳八中审理一起滥伐林木案件,并当庭做出判决。案件以滥伐林木罪判处被告人张某省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8年6月间,被告人张某省为了垦种茶树等经济作物,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核发林木采伐证的情况下,在他人帮助下,先后使用柴刀、电锯、挖掘机等工具,擅自对福鼎市管阳镇章边村12大班180、190小班的林木进行砍伐、挖掘。经司法鉴定,采伐林木山场为水土保持林,是生态林,采伐林木总株树1618株,总立木蓄积量28.8477立方米。
另查明,2018年12月5日,被告人张某省向福鼎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投案。到案后,被告人张某省对该山场进行补植复绿。
根据法院审理,该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省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据了解,近年来,福鼎市山区群众为盲目追求经济利益目的,滥伐林木、毁林开垦、占用土地的现象大量存在,严重破坏福鼎山区生态环境,福鼎市委、市政府已将该现象作为中心任务开展整治活动。被告人张某省毁坏生态林开垦种茶的行为在我市具有普遍的社会影响性,本次审理对规范开垦种茶行为,调节生态保护和生产发展关系,震慑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