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改革的另外一个亮点是提出了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的思路,必将对未来行政体制改革产生重要的影响。”薛澜表示,行政体制改革的最根本目标就是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立一个完善的现代国家运行体制。任何国家要想发展,其基本运行体制应该是比较稳定的,不能来回折腾,而这样稳定的运行体制必须是建立在法治基础之上。他认为,经过30多年的改革,中国已经到了实现国务院组织机构、职能配置、运行方式法治化的时候了。本次改革把这个目标提出来,令人振奋,令人期待。
同时,本次改革还提出了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和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信息网络、金融账户等实名登记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等。这些制度建设都是适应现代科技发展、完善政府规范运行、促进社会良性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是现代政府管理体系的基础设施,是我国实现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目标的关键环节。
薛澜表示,总的来说,本次国务院行政体制改革颇具新意,亮点很多,但也要看到,推进和实施这些改革所面临的挑战。
首先,任何机构的调整都涉及到职能的整合和人员的变动,应当努力减少由于这种变动给相应工作带来的影响。
其次,本次改革在简政放权方面力度较大,因此,相关的监管规制也必须大大加强。当前我国环境污染、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等面临的问题很多,必须高度警惕,避免出现“一放就乱、一抓就死”的局面,保证市场和社会的活力与秩序共进。
最后,本次行政体制改革目标的实现关键在于落实。“如何能把这些改革任务真正落在实处,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改革的成效,享受到改革的红利,还需要各级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他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