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备受各方关注的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七次重大行政体制改革,其根本目的诚如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就本次改革方案呈现出的诸多亮点,记者10日专访了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薛澜教授。
提要:
首次在“政府—市场—社会”这样一个宏观国家公共治理层面来考虑政府的职能转变
首次对行政体制的基础性制度建设提出明确任务
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简政放权,释放活力
亮点一
系统设计 有序推进
不仅考虑了政府—市场—社会的相对职能定位,也涉及到了政府体系内部职能、机构和运行方式
“对此次改革方案社会各个方面的关注点主要在国务院机构的调整与整合方面,也就是大部门制的改革。”薛澜指出,国务院机构是中国行政体制运行的中枢,其改革的内涵要远远比大部门制更丰富、更深刻。
从总体来说,这次提出的改革方案首次在政府—市场—社会这样一个更加宏观的国家公共治理层面来考虑政府的职能转变,把政府的行政职能,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以及人民群众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能力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而不仅仅是围绕着政府自身来谈政府改革,这种整体设计的思路符合国际公共管理改革的大趋势,也符合中国改革发展的时代要求。
同时,这次改革方案的综合性和层次感也特别分明,不仅考虑了政府—市场—社会的相对职能定位,也涉及到了政府体系内部职能、机构和运行方式;不仅涉及到中央政府各个部门之间的权责界限与分工,也涉及到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权责界限与分工。这样就可以把国务院机构的职能转变放在整个政府的大系统内考虑,政府职能转变的内涵更加丰富,其对应的改革措施也更加具体。此外,方案首次对行政体制的基础性制度建设也提出了明确的建设任务,是一个重要的突破,对现代国家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在推进的具体步骤和措施方面,本次改革也与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和中国国情紧密结合。虽然改革方案有一个比较系统全面的设计,但在充分考虑了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维护社会稳定任务繁重的实际情况下,方案提出应保持国务院机构总体相对稳定。因此,在具体机构调整的实施方面,与1998年和2008年中央政府机构的大幅度改革相比显得更加稳健。这次调整所涉及的中央部门和调整的方向都是社会各界有高度共识的,而对于改革具体方向和措施有不同看法的则先积累共识,再适时加以推进。“这种实事求是的态度也反映出国务院机构改革是一个不断摸索,且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动态适应的过程。”他说。
亮点二
简政放权 释放活力
明确提出“四个减少”:减少投资项目审批、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
“本次改革的另外一个突出亮点是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简政放权,释放活力。”薛澜表示,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减少对微观事务的干预,向市场、社会放权,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和社会的活力;同时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严格事后监管,做到不该管的不管不干预,该管的切实管住管好,以此从根本上克服政府职能越位和缺位的问题。
虽然改革开放后历次行政体制改革在转变政府职能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目前政府权责界限仍然不够清晰,管了大量不该管的事情,抑制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
据报道,全国人大代表、大同煤矿集团董事长张有喜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谈到,同忻煤矿在办理手续过程中,最少需跑33个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先后要出147个文件,盖205个公章。无独有偶,今年初广州市政协委员曹志伟曾制作一张项目审批流程的“万里长征图”,显示一个投资项目从立项到审批,要跑20个委、办、局,53个处、室、中心、站,盖108个章,共有100个审批环节,需799个审批工作日。这些繁琐的审批程序和环节不但加重了政府的行政负担,也给一些政府部门创造了权力寻租的腐败空间,为人民群众所深恶痛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