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社会法制 > 法制论坛
投稿

市法院顺利调解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

2020-08-13 19:26:58 来源:福鼎新闻网 作者:通讯员 吴海啸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业主林某在购买预售商品房时,在交完首付后因没能成功申请贷款“毁约”。开发商因此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的预售合同,围绕首付及违约金金额与业主争执不下。日前,市法院在调查了解后,成功调解该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Mrl福鼎新闻网|今日福鼎|福鼎新闻信息权威发布平台

2018年7月,林某与福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约定林某向该公司购置一处房产,并于同日支付首付款16万元,尾款于2019年5月前以贷款形式支付。此后,林某因征信问题,未能成功申请银行贷款。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遂以林某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以及林某协助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注销手续,并按合同总价的10%支付解约违约金。Mrl福鼎新闻网|今日福鼎|福鼎新闻信息权威发布平台

市法院受理该案后,在送达过程中了解到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均存在一定过错,得知林某的丈夫目前身患重病,急需将首付款收回用于治疗。承办法官及时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将被告林某的家庭现状告知原告,又和原告分析双方过错所在。最终,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意减轻林某的负担,并与林某达成解除购房合同,由林某支付5万元元解约违约金的调解协议。后福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扣除解约违约金后将剩余购房款返还给林某用于支付其丈夫的医疗费用。(法院 吴海啸)Mrl福鼎新闻网|今日福鼎|福鼎新闻信息权威发布平台

文章来源:福鼎新闻网 责任编辑: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福鼎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福鼎新闻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新闻热线:0593-7856234 技术服务:0593-7998976 网上投稿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申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福鼎新闻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