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张海洲)4月29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蔡梅生,副主任郭如盾、蓝青、林斌、蓝东风出席会议。副市长杨文生,市法院院长王锦熙,市检察院检察长宋江荣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通过了福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通过了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李涵等同志、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提请刘青松同志、孔繁振请求辞去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等人事任免议案。
期间,会议还听取了部分福鼎籍宁德市第四届人大代表的履职报告;传达了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