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王雅丽)男子在工地驾驶运输车倒车时盲目自信,未尽安全注意义务导致车后方人员被撞身亡。日前,市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被告人杜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三个月。
2017年11月上午,杜某驾驶自有轻型自卸货车到本市某加工厂准备装运工程渣土。因挖掘机施工地点有所变动,杜某需将车子移至桥面另一侧接土方。在进行倒车作业前,杜某通过倒车镜观察到其车后右侧停靠着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在未确定车后部是否有人的情况下,且杜某倒车时只顾着观察左侧倒车镜,于是碰撞上正在重型自卸货车旁启动车辆电源闸门的被害人王某,造成其被夹在两车之间并当场死亡。
法院经审理认为,杜某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造成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因王某的行为对本案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结合其自首和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