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戴传保)近日,市法院对市检察院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审判的5起当事人认罪认罚案进行审判,对5名危险驾驶被告人从宽判处一至二个月拘役不等并处罚金,并对其中4人予以适用缓刑。
2019年4月9日,被告人张某、陈某飞、施某银、章某瞳、庄某弟等5人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市检察院诉至市法院。由于5名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均认罪认罚并具结认罪认罚书,检察机关建议对五案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判。经审查,该法院认为上述五个案件符合新修订后的《刑诉法》规定,决定适用速裁程序审判。2019年4月16日上午,该法院对上述五案进行合并审理,仅用半小时即审结并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