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部署,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市委巡察三组自2020年3月17日起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为期40天左右的巡察“回头看”,并对各县级生态环境局分党组开展“联动+交叉”巡察。
巡察的主要对象是: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班子及成员,其他市管干部,各县级生态环境局分党组班子及成员。巡察组将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政治监督,按照“三个聚焦”要求,重点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绿色发展理念情况,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制机制情况,反腐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四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市(县)生态环境局党组(分党组)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发挥巡察政治导向、政治监督作用。
按照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县)生态环境局党组(分党组)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交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问题,设立联系电话:
宁德市委巡察三组:15280656192,专用邮政信箱:宁德市100032号邮箱 邮编:352100。
福鼎市交叉巡察组:13599826720,专用邮政信箱:福鼎市800001号邮箱 邮编:355200。
受理电话时间为8:00-18:00(工作日)。
中共宁德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