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青年应征入伍的士兵:下士退役费可达3万元;中士退役费可达5万元;上士退役费可达9万元。上士在部队服役满十二年或十二以上退出现役后,可安排到福鼎事业单位就业。
地方政府每年还给农村义务兵发放优待金9822元,城镇兵10107元,两年退役后,部队和地方还发放一次性安置金21000多元,并免费参加地方就业技能培训。
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士兵:除享受以上经济待遇外(同城镇兵待遇),退役后,应保证他们能够及时复学。对原学校撤销的,由省教育部门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读。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退回或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的,退役后学校应准其复学。在校大学生退役后,不愿复学的,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并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规定,做好安置工作。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的士兵:除享受普通青年应征入伍的士兵经济待遇外(同城镇兵待遇),退出现役后1年内,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各地公安部门依据退出现役高校毕业生所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为其办理从原籍到工作所在的户口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