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6岁的山前街道兰田村村民蔡子庭每月都要去信用社一趟,从存折里取出100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加上“新农保”的钱,每月老蔡有170元的“养老金”。钱虽然不多,但对于失地农民老蔡来说倍感欣慰。老蔡告诉记者,现在身子骨还算硬朗,打点零工赚点钱是没问题的,再说还有儿女们照应呢,养老算是没问题了。
据了解,我市为“失地农民”发放养老金工作始于2012年。这一年10月,市人社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经过摸底,选择山前街道兰田村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发放试点工作,对该村196名60周岁以上的被征地农民开始发放每月100元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此后又把此项工作向山前百胜、水北以及其他乡镇拓展。截至目前,我市有4073名被征地农民领到养老保障金,累计发放314.01万元。这项工作也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2012年起分别出台了并下发了《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试行)》、《关于尽快做好被征地农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通知》文件,一系列法规政策落实保障了被征地农民养老问题,维护了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几年来,我市落实预留被征地农民保障资金1.83亿元,全市共涉及被征地农民人数43079人,60周岁以上保障对象10000多人。
社会保障是民生之福。市人社局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让更多的劳动者享有基本社会保障,努力提升百姓的生活幸福指数。“我们主要采取‘五步曲’,除了前面提及的为失地农民发放养老金外,我们还重点解决了几个事,一是实行全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二是确保离退休人员和60周岁以城乡居民过上安详幸福的晚年生活;三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无力参保企业退休人员办实事、办好事;四是做好失业保险工作,保生活,提高失业人员的生活待遇。”市人社局局长李长春介绍。
一份资料显示,我市自1989年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象,从城镇国有企业扩大到集体企业和个体、民营非公有制企业及灵活就业人员。2005年又积极探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在非在编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基础上扩展到机关事业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1年又开展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目前,我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4.83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5.6万人,城乡参保覆盖率达到97.5%。劳动保障部门按照“大数法则”,实行全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尽量做到让“退休人员”有生活保障。2012年7月起新农保养老金由原来的5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及时解决了因物价上涨而导致“养老金”缩水问题,确保我市离退休人员和60周岁以上城乡老年居民过上安详幸福的晚年生活。3年来累计我市为62093名城乡老年居民发放基本养老金1.1259亿元。
与此同时,对于那些列为国有、集体企业体制改革,且没有参加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的企业职工,该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快完成了摸底、造册、审核、上报等相关工作,积极上级资金,为3216名未参加医疗保险企业退休职工办理免费参保手续,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为无力参保企业退休人员办实事、办好事。
此外,该局还认真做好失业保险工作,保生活,提高失业人员生活待遇。目前已有25853人参加失业保险,3年期间我市有2308人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累计发放失业保险金2403.07万元。
□ 曾云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