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廖诗雄)1月9日,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了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该报告指出,此会议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34件。
34件议案中,农经方面5件,占总数的14%;财经方面17件,占总数的50%;教科文卫方面3件,占总数的9%;环城方面4件,占总数的12%;法制方面1件,占总数的3%;综合方面4件,占总数的12%。
在大会议案组对代表所提出的议案进行认真研究后,陈俭敏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我市电镀污染治理力度的议案》(第1号)以及王大勉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城区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垃圾处理的议案》(第2号)两个议案被推荐到大会主席团确定为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议案。其余32件议案,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同时,大会议案组收到的代表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根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分别交由市人民政府及其他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并在交办日起三个月内负责答复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