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通告 第3号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福建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第1号公告要求以及《国际卫生条例(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我市决定自2020年2月13日零时起,正式实施入宁及在宁德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员网上预登记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凡通过高速、国省道路及火车站入宁及在宁德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员,应通过“宁德防控”微信小程序或“i宁德”APP进行自主申报和提前登记,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不得隐瞒。抵达目的地查验点,应主动接受体温检测,配合做好安全查验和分类通行等工作。
所有入宁及在宁德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员均有配合接受疫情防控措施的义务,对于拒绝履行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法采取相应强制措施,请予以理解配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宁德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