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现优秀将优先培养重用
意见中还制定了一系列对项目首席责任人的奖惩制度。
奖励主要分为政治鼓励和物质奖励。政治鼓励主要为,对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项目首席责任人给予评优、表彰、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并典型宣传,优先培养重用。物质奖励则包括,项目(包括分期项目)竣工投入使用、阶段性工作成效或经审计后,给予项目首席责任人及服务团队一定的奖励。
与此同时,意见中对责任追究的规定也十分明确,指出将对工作懈怠、管理不力、失职失责的项目首席责任人进行问责并及时调整处理。
另外,在项目首席责任人的考核方面,意见指出,市委、市政府每年度将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项目首席责任人考核工作组,由考核组对项目首席责任人完成项目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并提出奖惩意见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审定。(记者 吴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