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本报记者)近期,宁德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新年度持卡就医工作的通知》,积极解决无户籍人员就医报销问题。
根据通知内容,暂时无法办理《社会保障卡》的无户籍人员,凭居住地村(居)委会提供的《宁德市无户籍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身份情况说明》,可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宁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临时医疗证》,随后即可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和结算医保医疗费用。
据悉,2019年1月起,原各县(市、区)医保(新农合)经办机构印制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和《城镇(乡)居民医疗保险证》已停止使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已全部启用《社会保障卡》就医和结算医保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在宁德市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无须提供身份证。各无户籍城乡居民应尽快到相关部门解决户籍问题,尽早办理和使用《社会保障卡》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