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刘常娟)车主周某驾驶大型车辆与往来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当场碾压对方车主致使他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竟让同行的另一驾驶员林某顶替认罪。日前,“顶包”驾驶员林某与被害人家属达成的调解书申请司法确认时被法院依法驳回。
周某名下拥有一辆重型半牵引车和重型仓栅半挂车,但尚未取得此类车辆的驾驶资格证,所以有时雇请林某由两人轮流驾驶该车辆。2018年12月某日早晨,周某载着林某驾驶该大型车辆从太姥山镇出发前往龙安开发区,在途径店下镇某路段时,与相向而行的驾驶二轮电动车的郑某发生碰撞。郑某被撞倒在地后又遭该重型车辆车轮的碾压,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周某考虑到自己没有驾驶证件保险公司不可能理赔,于是让同行的林某顶替自己承认是肇事驾驶员。等交警来到事故现场后,林某便按周某的嘱咐承认交通肇事事实,随后经道路交通事故多元调解中心调解,与被害人郑某的家属就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精神抚慰金等费用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中,明确除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的赔偿金额外,剩余钱款由周某一次性付清。周某以为事情进展顺利时,竟不料事故现场的监控已记录下整个肇事过程和自己找人“顶包”的事实。
经查证后,“顶包”驾驶员林某与郑某家属达成的调解书在申请法院司法确认时被依法驳回。目前,周某和林某两人分别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包庇罪被移送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