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丁燕茹)1月28日,市政府发布《关于延长城区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的通告》,确定2015年12月10日至2016年2月6日在福鼎城区集中挂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可延长管理过渡期,延长期限为1年,期限截至2020年2月6日。
过渡期结束后,将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过渡期内,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下阶段,市交警大队将持续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严惩一起,望广大市民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及驾车安全规则,保障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