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房东和中介不知房屋租赁税
针对“武汉近日出台或修订《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将对出租房屋征收房屋租赁税”的说法,记者查阅了《武汉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根据相关条文,记者了解到《管理办法》是一项房屋租赁管理的政策。文中主要强调出租房屋的备案管理。该办法从2011年3月15日就已施行,至今已一年多。
其中,第26条提到了要求出租房屋要“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如实申报租金,并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并没有提到具体按照什么规定,怎样缴税,也没有提到出租房屋需要缴纳多少税。
在实际走访中,多数接受采访的房东和中介机构都表示,不知目前出租房屋需要缴税,也没有缴过税。但也有房东提出,如果出租房屋需要缴纳一笔税,那么结果必然是会给租客涨房租。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葛建廷提出,即使按照现有的《管理办法》,出租房屋确实需要缴税,也应当建立在出租房屋充分备案的前提下。而实际情况是“目前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并不全面掌握出租房屋的房源情况,如果一家一户地去查,每个出租屋都收集数据,政策推行的行政成本实在太高了。”
据估计,武汉全市有超过40万套出租房,每年主动备案的不足2.8万户。
有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武汉市从2011年起一居室、二居室、三居室的平均租金为每月1542元、1790元和2450元,大多数房租每年都会有一定的涨幅。租金并未因网络传言出现较大波动。
西安:政策曾提及 未曾收过税
关于“西安将征收房屋租赁税”的说法,记者1月16日从西安市政府有关方面了解到,针对此问题,目前当地尚不具备实施条件,没有展开摸底调研,具体工作也未启动。
在2012年10月16日第25次西安市政府常务会议上,确实讨论并原则通过《西安市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意见》,同时曾提及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但会议上和《意见》中都未对房屋租赁中的税收征管办法做出任何决议和具体规定,所谓“拟征房屋租赁税”属误传。
西安市财政局、地税局等相关部门向记者表示,在2000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已有规定“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其应缴纳的营业税暂减按3%的税率征收”。其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2008年出台的相关通知中,要求“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对于住房租赁中的营业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国家早有规定,只是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在实施上有早晚,“房屋租赁税”这种提法并不科学。
“限购令政策出台之后,房租一直在涨,房源供不应求,而承租人一般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和进城务工人员等低收入群体,征税可能会变‘谁出租房谁缴税’为‘谁承租房谁缴税’,加重以上人群的负担。”陕西省社科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研究员张宝通对记者表示,同时租房市场尚不规范,房管部门对出租人情况、房源情况掌握得并不清楚,征税难度很大、成本极高,目前还是暂缓或免征为好,这也有利于缓解租金上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