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中,特别强调了公众参与的重要性,提出要将“管理者、实施者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要公示有关部门职责,定期公布滇池污染防治项目投资、工程进展、运行情况与效果、滇池及入湖河流水质情况”,“要通过设置热线电话、公众信箱、开展社会调查或环境信访等途径获得各类公众反馈信息,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环保、水利、建设、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环境信息共享与公开制度”。
“然而,在现实中,公众获取滇池治理的信息并不那么容易,相关部门也没有定期公布滇池污染防治项目的运行进展、入湖河流水质情况等,使公众对滇池治理一直是雾里看花。”昆明一位环保人士说,他们曾多次向相关部门申请所需的滇池治理资料,但每次都遭到拒绝,而在网站上也很难查到相关资料。
“目前,《滇池保护条例》有望提升为省级条例,这证明云南省已经意识到举全省之力加大对滇池的保护力度十分必要。”曾参与编制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的那位专家说:“提高全社会对治理滇池重要性的认识,首先是信息和政策的透明,如果政府不及时将权威信息公之于众,那么民意很可能被网络所绑架,政府的决策在执行中也将受到影响。”
本报昆明8月7日电
(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