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管理费放弃”是否正当,许多人看法不同。美国政府财政部国内税收署没有裁定这种避税策略是否违规。一些律师认为,对管理者而言,把管理费转变为基金投资可能因基金效益不佳而“血本无归”;对投资者而言,这样做有助降低风险。
一度受贝恩委托处理法律事务的律师杰克·莱文说,高管“用管理费冒险,放弃对管理费的权利”。他认为,高管这种做法不是铤而走险。
罗姆尼收入高税率低
罗姆尼上世纪80年代与他人合伙创建贝恩投资公司,运营这家机构期间积累大量个人资产。他现在的身家据信在两亿美元左右。
按《纽约时报》的说法,虽然从贝恩退休,罗姆尼对部分基金的投资涉嫌“管理费放弃”策略。
律师布拉德福德·马尔特处理罗姆尼的投资和信托事务。“把管理收入用作投资是普遍、公认且完全合法的做法,”马尔特2日说,而罗姆尼无论从贝恩退休前还是退休后都没有用过这种策略。
据罗姆尼助手公布的数据,罗姆尼2011年联邦纳税记录显示税率为13.9%。
根据美国国会税收联合委员会的数据,年收入5万至7.5万美元的中等收入家庭纳税税率为12.8%。罗姆尼去年收入高达2100万美元,却因归入“投资收益”类别而享受与中等收入民众水平相当的税率,势必引起部分选民不满。
奥巴马公布的税单显示,他去年交纳联邦收入税的税率为20.5%。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