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曾云端 周玉美)近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了解到,即日起我市将开展2017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根据安排,整个工作分为用人单位申报(3月15日—6月15日)、评价申辩(7月1日—8月1日)、公布(9月15日前)等三个阶段。凡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均是此次评价对象。主要采取书面材料审查,并结合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检查和举报投诉专处等方式进行。
据了解,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人社部门工作开展的等级评价工作,旨在督促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规定,履行守法诚信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