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2016年新农合医疗政策在今年的基本政策不变的基础上还将有新变化,这些变化将让参合农民看病享受更多实惠。
普通门诊补偿比例提高
乡镇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降低
2016年,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乡镇级补偿比例从原来的40%提高为50%,单次补偿封底25元;村级补偿比例从原来的30%提高为50%,单次补偿封顶15元。
另外,从明年起,乡镇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将从200元降低为100元,宁德市级医院住院起付线也从1000元降低为800元。
门诊特殊病种补偿实行与住院同报销比例
市外住院报销比例实行差别化
2015年门诊特殊病种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补偿比例按就医医院的市外、市内县级、市内乡镇级医院的住院补偿比例分别按50%、75%、90%进行补偿。尿毒症透析患者在市医院透析实行每周2次免费服务,补偿封顶线提高到6万元,补偿比例从50%提高至75%;但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特殊病种在市医院就诊的报销比例为30%,从而引导这两种患者在社区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就诊,促进我市分级诊疗制度实施,也将有力减轻参合居民医药费用负担。
另外,今年起将实施市外住院的差别化补偿比例,2016年起参合人员因病在宁德市外就医的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的补偿比例实行差别化。具体为:参合人员经市医院住院前转诊或经市乡合医办在住院前7日事先审批(含市外在规定时限内报备审批)和因危急重病入院后7日内在系统备案的异地就医补偿比例为50%;异地就医患者出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延时报备审批的异地就医补偿比例为40%。
新生儿也能参加新农合
明年起,新生儿也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只要其父母一方或双方参加新农合,有效年度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自动纳入当年度新农合保障范畴,且当年无需缴纳个人参保费用,可凭出生医学证明随其父亲(或母亲)享受有效年度新农合报销待遇。如若父母双方均未参加新农合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补交个人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纳入当年新农合保障范围,超过3个月补交的,则自补交之日起纳入当年度新农合保障范围。
此外,从明年起,参合人员在室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采用纯中药饮片治疗的政策范围内,费用仅支付起付线后就可享受100%报销。22种病种重大疾病在高等级或转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的,可申请单病种付费模式支付制度改革,实行定点救治机构和定额补助;先天性心脏病、右鞍旁占位、脑胶质瘤、脑血管静脉畸形、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T9椎管内占位6个病种,按程序办理转外就医和相关审批手续后,在市外就医住院可按县级补偿标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