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我国在1987年、1995年、2005年进行了三次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今年是第四次。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有助于查清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国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研究人口发展趋势,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登记时间和标准时点
调查员入户登记的时间是2015年11月1日-15日。标准时点是2015年11月1日零时。不论调查员选择1日-15日中的哪一天入户登记,登记的人口特征都是反映1日零时这个时点上的人口状况。
三、调查范围
全市共抽中30个村(居)委会,每个村(居)委会抽取常住人口250人左右的一个调查小区进行调查。全市调查样本总量约1万人,覆盖14个乡镇(街道)。
四、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抽中调查小区内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包括两类人:2015年10月31日晚居住在本调查小区内的人;户口在本调查小区,2015年10月31日晚未居住在本调查小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