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个利“小家”也利“大家”的民心工程
强制收治“武疯子” 政府承担费用
四年来,我市已免费收治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429名
福鼎新闻网讯 近几年来,全国各地陆续发生了多起精神病人发病伤人的恶性事件,人们开始将这个特殊群体视为“定时炸弹”,随时威胁着社会、家庭和他人的安全。因此,如何有效管控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2011年8月,由市政法委牵头,市民政、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残联、市精神病人疗养院等八家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肇事肇祸重性精神病人管理和强制治疗的实施意见》,把收治管控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作为加强社会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对严重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依法强制收治。
畅通救助绿色通道,完善动态管理机制
重症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很难控制。对发生重性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突发事件时,我市有专门的绿色通道:由当地派出所出警处置,先将病人送往市精神病人疗养院进行强制治疗,后办理相关手续;民政局也专门设立救助电话,以及时将这类的流浪人员送往疗养院治疗。
为了全面摸清全市的精神病人情况,每年我市都会组织相关部门,通过走村入户的形式,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来的潜在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逐人登记造册,并将其基本信息录入公安信息系统,逐一进行免费鉴定。对经鉴定确属肇事肇祸病人的,送往精神病人疗养院诊治。
“这些病人都需要有人监护,所以我们采取多方监护和分级管控的机制。”吴卫明介绍说,对于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我市建立了监护人、村居(社区)和公安派出所三级监护机制,确保这些病人及时发现、及时防控。同时,根据这些病人社会危害性不同,实行三级分类管理,对病情较轻、亲属能自行管理的病人列入“掌握级”;对间歇性、病情相对稳定、有一定工作和生活治理能力的列入“关注级”;将病情较重、有暴力倾向、曾有肇事肇祸史的列入“严控级”。
集中收治,给特殊人群一个“家”
在不少媒体报道上,我们时常能看到其他地方的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被家人捆绑在小屋、石洞等地,以避免祸事发生。但在我市,这类特殊人群有一个专门的“家”——市精神病人疗养院,在这里,他们的住院费用、生活费用全部由政府买单。
家住福鼎贯岭镇的郭某,患有精神病十多年,由于家境贫寒,病情一直得不到有效救治。在住院前,平日里由父母负责监管照顾,但是由于经济问题,没法按期服药,导致病情愈发严重,有时会跑出家门,用石头丢路人,这更让郭某的父母感到心力交瘁。2011年,郭某的亲戚为其申请强制收治。随后,郭某住进了市精神病人疗养院,接受免费治疗。
走进市精神病人疗养院,记者看到,病房就像一个宿舍楼,每个病区都有7个宽阔明亮的“集体宿舍”,实行全方位录像监控。虽然每个病区都有铁门,但在这个“集体宿舍”里有电视机、空调,能洗热水澡,还有食堂、娱乐室,此外还有专门的家属探望区域。四年多来,这里先后共强制收治肇事肇祸精神病人429名,目前仍有235人在院治疗。
治疗费用医保报一点,政府补助一点,救助款出一点
对于精神病患者的家属来说,治病的费用是个难题。据了解,一个病人医疗费、生活费每个人每年要3万元左右。这个数字,对于不少家庭来说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对于政府来说,强制收治几百名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资金支出也是一个大口子。如何解决建立长效的资金保障机制呢?
据市救助站站长吴卫明介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在住院期间的治疗费用,都能得到相应的保障。我市设立了肇事肇祸重性精神病人医疗救助资金,财政每年安排70万元的资金,专项用于救助社会困难的肇事肇祸重性精神病人家庭,并按照《福鼎市城市医疗救助暂行规定》,对低保对象的精神病人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床位费以及其他费用给予适当的减免。对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重性精神病人的医疗费用,先由福鼎精神病人疗养院垫支,其中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可报销范围的,由福鼎精神病人疗养院按半年度与医疗保险机构结算报销。对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精神病人,由所辖公安派出所代为办理暂住户口,社会事务办代为办理城市低保手续并帮助办理新农合医疗保险。
“这些病人的医疗费用,各项医疗报销后,不足的差额部分可再申请医疗救助,如若再不足,则由财政买单。”吴卫明介绍说,今年开始,“三无”、“流浪乞讨”精神病人的医疗费用直接由救助站专项资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