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福鼎市铁锵新区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福鼎市城市总体规划》以及《铁锵新区规划》,经研究决定对福鼎市铁锵新区第一期项目区域内的坟墓实施迁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坟墓迁移范围
1、王潘山取土场:东至沙尾路,南至王潘山坑沟垅,西至坑口岗,北至塘古头山脚。
2、岐头片区:东至岐头水泥路,南至五斗岗与海尾自然村,西至岐头厝后门山破石坑交界,北至三斗尾与岐腰山交界。
以上项目区域范围内的各类坟墓均属迁移对象。
二、福鼎市民政局和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为迁坟工作的主管部门。市公安局、文明办、桐城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要密切配合,共同完成迁坟工作。
三、迁坟时限: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五月三十日,上述迁坟区域内各类坟墓的墓主应持有关证明材料向福鼎市铁锵新区建设指挥部申请登记(地址:桐城街道办事处一层;联系人:刘先生;电话7856211,13599811229)。
逾期未申报登记的,视为无主坟墓,由有关部门予以迁移、平整。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涉迁坟工作,严禁任何抢建、抢修坟墓的行为。违者由有关部门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福鼎市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