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10月19日,市委巡察四组巡察市公安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林东,市委巡察四组组长李可峰,副组长李赞钰、王为齐与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建麟,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林奋等人进行了见面沟通会,传达了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有关精神和工作安排。
动员会上,林东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李可峰作了动员讲话,刘建麟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巡察四组副组长李赞钰、王为齐及有关同志,福鼎市公安局班子成员,局机关中层干部,局属各单位、各派出所(边防所)主要负责同志,其他市管干部,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及近两年内退休市管干部代表参加会议。
林东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此次巡察工作是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公安机关党的基层建设,推动公安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助推我市公安事业新发展的重要机遇。
二要主动担当作为,共同完成好本轮次巡察任务。市公安局党委要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确保巡察任务顺利完成,具体做到正确认识,相互支持配合要到位;坚决支持服从巡察工作要求要到位;严明纪律,遵守巡察纪律要求要到位。
三要强化整改责任,将整改落实贯穿巡察过程始终。市公安局党委要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好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理念,将整改落实贯穿巡察的全过程,各方面,着力把巡察成果转化成建设高素质专业队伍推动公安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李可峰指出,本次巡察是对公安局党委和领导干部履行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情况的全面政治体检。将对照公安局党委的职责使命,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发挥政治监督作用。市公安局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共同完成好这次巡察任务。
刘建麟表示,此次巡察工作,是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和有力鞭策,必将对我局各项工作起到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全局上下一要坚决贯彻巡察工作部署,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对待巡察工作。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意义,自觉服从巡察组的统一安排,共同完成好本次市委巡察工作。
二要坚决服从巡察工作安排,全力支持配合,保障巡察工作开展。为巡察组真实了解情况、高效开展工作提供优良的环境和坚实的保障。
三要主动接受巡察监督检查,强化纪律作风,发扬公安铁军精神。严格按照巡察组要求,实事求是地汇报工作、反馈情况,让巡察组领导充分了解我局干部队伍状况和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四要自觉认领巡察发现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我们落实“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具体实践,确保巡察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市委巡察四组将在福鼎市公安局工作4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3599826720,专门邮政信箱:福鼎市800001号邮政信箱(市委巡察四组收),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20:00,接访地点:福鼎市鼎融广场逸园酒店1418“市委巡察四组办公室”(福鼎市桐城街道玉晖路178号),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信访反映市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福鼎市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