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政[2015]13号
海西高速公路网沈海复线福鼎贯岭至柘荣段项目工程已于2014年12月底开工建设。为按计划推进和完成安征迁工作任务,确保无障碍施工,该项目规划选址红线范围内的坟墓须按时迁移,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坟墓迁移范围
贯岭镇贯岭村、邦福村、透埕村、何坑村,桐山街道办事处桥头村、岭头村、菰岭村,山前街道水北村,管阳镇后溪村、南贝村、大山村、唐阳村、花亭村、金钗溪村、管阳村、章边村、广化村、西坑村、元潭村等19个村沈海高速公路复线福鼎贯岭至柘荣段征地红线范围。
二、坟墓迁移期限
坟主自行迁移坟墓的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6月20日止。
三、迁坟补偿标准
按照《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海高速公路复线福鼎贯岭至柘荣段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鼎政综〔2014〕187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坟墓迁移要求
(一)本次征地规划红线内迁坟工作由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市高指、民政、国土、林业等部门配合组织实施。
(二)请各坟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到所在乡镇(街道)办理坟墓迁移登记、确认和签订补偿协议等相关手续,手续完备后30天内自行将坟墓迁移,逾期未搬迁的将作为无人认领坟墓处理。
五、本公告自2015年1月30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福鼎市人民政府
201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