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鼎市检察院通过搭建经验交流平台、拓宽能力锻炼渠道、健全完善制度规范三项举措,深入开展“人人都是调解员”载体活动,提高检察干警群众工作能力,促进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
一是搭建检察调解经验交流平台。针对检察机关事处中间环节、下无基层单位,直接面对群众机会较少,青年检察干警群众工作经验不足的问题,有意识地安排10名青年干警到院内接待窗口岗位替岗值周,组织参加典型案件群众听证及案件当事人纠纷调解现场观摩,开展经验交流会和评析会等形式,帮助年轻干警提高群众意识,自觉贯彻群众路线。
二是拓宽检察调解能力锻炼渠道。安排1名干警任挂点村第一书记,深入基层锻炼,了解民情,积累经验,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感性体验和基本能力;鼓励4名干警参加心理咨询、谈判技巧专项培训活动,提高调解技巧;帮助控申接待、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干警熟悉掌握各类司法调解手段方法,及时为群众提供司法帮助,引导群众走理性的司法诉讼途径,解决民事和行政法律纠纷。
三是健全完善检察调解制度规范。进一步规范应开展解释说明的检察工作事项,把向上报告、向群众说明,事前预测和事后分析,检察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完善风险评估、网络舆情、新闻发言人等相关制度,自觉将检察调解活动向前向后无限延伸,形成人人都是首办、岗岗都能解释说明、事事都有化解预案的氛围,上半年,我院结合检察办案工作,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共化解各类群众矛盾纠纷20多人次,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取得较好得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福鼎市检察院 实践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