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鼎市检察院针对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梳理、汇总的机关“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四项措施即知即改,以体现出“看得见的变化”。
一是深入群众了解实情。研究制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院领导定期深入挂点乡村、社区,了解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执法办案、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二是畅通群众沟通渠道。充分发挥检察服务岗联系群众、服务民生的基层平台作用,定期开展法制宣传,受理申诉控告,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制度,做到定期面对面听取意见、面对面解决问题、面对面反馈情况,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三是帮助群众解决问题。建立联系民企、服务发展、保障权益工作机制,面向民企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民企在生产经营中存在涉法问题提出检察建议,促进企业规范经营。下派干部担任挂点村第一书记,深入挂钩帮扶的10户困难户,保证每季度至少1次到联系困难户家中走访、慰问。
五是完善群众工作机制。通过检察官宣讲团、互联网站、检察开放日、手机短信等平台,强化检务公开,保障群众知情;坚持巡回检察与驻点检察相结合,加强下访巡访、预约接访,方便群众诉求;健全案件回访制度,探索公开听证制度,接受群众监督,用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实践,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福鼎市检察院 实践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