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记者从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2年宁德全市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已出炉,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上线(预警线)为16%;基准线为13%;增长下线为4%。工资增长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
“今年平均工资增长的基准线为13%,是不是意味着,只要是经营正常、效益增长的企业,职工的工资一定就要涨13%?”针对此疑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介绍,工资指导线制度是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制度,不具法律强制性。不过,工资指导线是企业与职工双方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水平的主要依据。
根据规定,若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实际工资水平已超过上年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原则上不能再安排增长工资。各类企业要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根据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建议做好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确保职工收入随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而增长。
同时,各类企业应严格执行原劳动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在职工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要落实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报备制度,确需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给职工工资的困难企业,应当经全体职工或职代会讨论同意,并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郑巧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