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宁德市2017年度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启动。本次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为部分市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副科级以下职位,计划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28名。遴选单位、遴选职位、遴选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将在2017年10月30日公布。
此次遴选招考范围为宁德市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不含中直、省直垂直管理系统在宁德市的直属或派驻机构),符合条件的,可以报考市级机关、参公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职位。
宁德市直机关所属、各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不含中直、省直垂直管理系统在宁德市的直属或派驻机构)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的(符合闽人发〔2011〕105号文件规定的4类对象)、符合拟遴选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以下人员,可以报考市级机关、参公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职位。具体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的机关工作人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公务员考试录用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曾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参加过省级“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宁德市直机关所属、各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不含中直、省直垂直管理系统在宁德市的直属或派驻机构)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的人员,除上述第2条规定的4类对象外,只能报考市直参公事业单位职位。
报名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参公)工作经历的基层公务员,报名人员除选调生外,由下级机关转任到现本级机关的,须在现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除试用期内不定等次外);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按照福建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予以认定,相关证书必须在2017年10月31日前取得。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遴选职位招考要求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和任职回避要求。
此外,报考副主任科员职位,须现任乡科级副职领导或非领导职务及以上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后出生),任职试用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相同职务层次的职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含在录用时职位明确要求最低服务年限);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报考人员与所报考单位相关人员存在《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规定的任职回避情形的。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报考者应在2017年11月1日8∶00至11月6日17∶30,登录宁德市人社局网站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