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网消息(记者 叶陈芬) 为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推动全省养老事业发展,省财政厅日前下达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省级专项补助资金1217万元。其中,宁德市2家养老机构获得床位运营补助,分别是福安市益康老年人服务中心、福鼎市山前老年公寓。
据介绍,该专项补助主要对我省99个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以及2家新开办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进行补助。根据《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省级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该补助主要面向由社会与政府合作开办,且社会力量出资比例不低于50%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其中,对于床位运营补助,省级财政根据年平均实际入住床位数和每床位1000元标准给予补贴。对于一次性开办补助,用房属自建且满足其他规定条件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按3000元标准给予补贴;用房属租房且满足其他规定条件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按1500元标准给予补贴,并一次性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