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宁德9月10讯(本网记者邱丽娟 通讯员谢丽芳) 一人来宁德打工的陈某孝以600元的价格买到了原价为2780元的电动车,以为捡了个大“馅饼”,直到“稀里糊涂”被民警抓获,才明白:出资购买盗窃之物也是犯罪行为。
9月6日,东侨刑侦大队经过摸排跟踪,在宁德市东侨开发区某工地抓获一名购买赃车的四川藉外来工陈某孝。
据陈某孝交待:因为宿舍和工地之间路途遥远,他很想买辆电动车代步,但自己一人独自来宁德打工,手头上没什么钱,买不起全新的电动车,只好以600元的价格向他人购买了一辆盗来的原价为2780元的电动车。法律意识缺失的他还以为交易公平、买卖合理,谁知车子还没使用几天竟“糊里糊涂”地被抓了。目前,陈某孝已被行政拘留,此案在进一步办理中。
东侨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购买赃车也是犯罪行为,希望大家提高法律意识,不要贪小便宜做违法之事。